Skip to content

空域分类

一、概述

ICAO 将空域分为七类(A 至 G),每类空域有不同的运行规则和服务要求。其中 A 至 E 类为管制空域,F 和 G 类为非管制空域。

二、各类空域特征

类别飞行规则空中交通服务VFR 是否允许间隔服务速度限制
A 类仅 IFR全面管制服务全部
B 类IFR / VFR全面管制服务全部
C 类IFR / VFR管制服务 + 交通信息IFR 与 IFR 之间、IFR 与 VFR 之间
D 类IFR / VFR管制服务 + 交通信息仅 IFR 之间
E 类IFR / VFR管制服务(IFR)/ 交通信息(VFR)仅 IFR 之间
F 类IFR / VFR咨询服务
G 类IFR / VFR

三、中国空域分类特点

中国空域分类与国际标准有所差异,主要分为:

  • A 类空域(高空管制区) — 标准气压高度 6,600 米(含)以上,仅允许 IFR 飞行。
  • B 类空域(中低空管制区) — 标准气压高度 6,600 米以下至 1,200 米(含),IFR 和 VFR 均可运行。
  • C 类空域(进近管制区) — 通常在一个或几个机场附近的终端区。
  • D 类空域(机场管制区/Aerodrome Traffic Zone) — 机场塔台管制范围,通常半径 5–10 海里。
  • E 类空域(特殊情况) — 特定限制区域。

四、特殊空域

类型英文说明
危险区Danger Area存在对飞行有潜在危险的活动
禁区Prohibited Area禁止航空器飞行的区域
限制区Restricted Area在一定条件下限制飞行的区域
航路Airway划设的固定航路
等待空域Holding Area航空器等待进近的空域

CW 模拟飞行连飞平台 · 官方文档